陈海仪被高院点名,非要成为三亿老百姓的罪人!

 哇事记   2023-09-19 08:24   1116 人阅读  3 条评论
电动自行车成为焦点。

原因是拜这位人大代表陈姓法官所赐,电动自行车立法。
安装脚蹬,取掉后视镜,缩短座垫长度、不能超重、超速等等。
可以说,对界于自行车和摩托车的这个中间体进行规范认定了。
为什么我说倘若呢?因为提出这个议案的人大代表,必然不是每天接送孩子、上下班的一员,否则就不会如此的不接地气,不讲道理,不切合实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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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陈海仪代表,你骑过电动自行没有?接送过孩子没有?
——脚蹬在骑行过程中一直旋转,容易刮伤人的脚和腿,如果穿长裤子或者裙子的话,更容易绞住,从而发生危险。同时,助力功能不强,起不到和自行车脚蹬一样的作用。
——后视镜取掉后,对于后面的情况不方便了观察,只能扭头,这样在转弯时容易出事故;
——座垫碍着哪家子了呢?孩子该坐在哪里呢?这样是响应国家鼓励生育政策的态度吗?
——速度太慢,那与骑自行车有何不同呢?
如果你一直骑着电动自行车上班,并接送孩子,提出这样的建议,请指出你的理由。
否则,当你骑着现在所谓“合格合法”的电动自行车,穿着长裙或者长裤,被脚蹬给绞住而摔跤,你还会提议吗?
当你骑着这样的电动自行车,由于没有后视镜在转弯时扭头查看情况时,实然撞上前面的东西,而摔得七仰八叉,你还会再揉着伤痛处,高高兴兴地继续前行吗?
当你骑着这样的电动自行车,在接送两个甚至三个孩子时,你是怎么考虑的呢?是该背在背上,还是抱在怀里呢?
或者,一咬牙买个汽车——那是有钱人才能办的事情。
这背后,究竟反映出什么问题来呢?
一、围绕着有钱人转的社会
中国总人口14.12亿,家用轿车保有量截至2021年为1.4亿辆。
那么,就算这1.4亿辆车全部使用,每辆车乘坐两人的话,那么,仅仅只有不到三亿人的乘坐使用轿车人数;
而剩下的那十多亿人用什么做为交通工具呢?
自行车,电动自行车,摩托车,步行。
那么,在城市里的交通公共设施里,哪个占大头呢?
当然是轿车——主干道。
那么,把十几亿人的出行方式像轿车一样的考虑没有呢?
盲道大多被占而不能使用;行人道和自行车道又窄小又难以分开;机动车专用道,占据道路的百分之八十。典型的拜金主义、崇拜强权思想。
为什么不按交通参与者的多寡来制定城市交通道路和规则呢?
为什么在倡导绿色出行的今天,为什么不减小家用轿车的道路而增加其他方式的呢?
说好的道路交通参与者一视同仁呢?
可以说,一个城市对待弱者的程度,决定了文明程度。或者至少可以做到公平。有钱便是爷的写照。
想必那位法官也必然是天天驾车上下班,而不是骑电动车。
——不能感同身受,却替民作主。
二、“人大代表”代表了谁?
作为人大代表,究竟是被哪些个区的哪些人选出来的呢?这些人是不是希望他们所选出来的代表能够替他们说话,为他们办事呢?
难道,该区的大多数人的意见就是这位人大代表的意见吗?

人民代表大会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根据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按照法律程序,由选民在民主选举的基础上产生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组成地方各级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即国家权力机关,并由国家权力机关产生其他国家机关,行使国家权力的政权组织形式。

主动地了解社情民意,积极为人民谋福祉,为人民排忧解难,参与管理国家事务。这是人大代表应该做的。
那么,这位人大代表究竟向电动自行车的使用者征求了多少意见和建议呢?对于专家制定的方案,究竟有没有自己检验呢?
从这一点上,我表示怀疑。
因此,我认为,提案电动自行车的代表,必然是应该调查和了解电动自行车的使用者的意见,并提出合适的解决方案。便不会招致大家的极力反对。
就算是要规范,是不是也应该设立个缓冲期,以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买的时候是合法的,用的时候就成为非法,这必然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不讲道理的规则,依靠强权力制定的规则,那必然会受到抵制。
不接地气的政策,也必然会闹出历史性的笑话。
比如现在因为禁电车,所以骑马的、畜力车、四轮轮椅等纷纷上路,是不是会在人类历史上会留下浓墨重彩的一笔、从而光耀千秋呢?
我认为,人大代表的提案,也应该和选民进行讨论,征求多方意见和建议,取得一致认识后,“代表”某个利益群体提出合理化议案。
而不是人大代表个人的拍脑壳。

【风雨点评:陈海仪只是被曝光的一位,背后应该有相当强的支持力量。这些人不知道会产生问题吗?如果知道,那就可怕了。意味着一种故意。让中国人没有办法出行,没有办法好好工作,生活。】

三、人大代表的权力为谁而存在?
维护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是人大代表权力的出发点和来源。
围绕电动自行车的争论由来已久。
各路代表电动自行车行业的专家、代表道路安全交通管理的专家都在研讨着十亿多人使用的电动自行车。从结果来看,——唯独没有征询广大使用者的意见。
——因为一纸政令,无端销毁无数作为底层家庭财富的“违规”电动自行车,是不是公然侵犯公民的私有财产?
——倘若明天出台一个政策,收回这些专家和决策者的房屋、车子,你们愿意吗?你们是不是会反问,我们可是都是有合法手续的呀!
是不是同一个理呢?
权为民所有,这是根本的出发点。
也是人民授权给制定政策的人的根本。
切勿忘记了大多数人民的利益。这才是国家的根本,而不是部分人。
——因为,这是人民共和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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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访客
    访客  @回复

    代表不为民,早就不是新闻了!代表只代表自己,是江时代的特色。现在仅仅是继续而已!

  2. 访客
    访客  @回复

    这样的人大代表!它还是人?人是选不出来的,那个政府执行的?

  3. 访客
    访客  @回复

    现在的人代表哪有代表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