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中医孙继石被判刑,令人深思!

 哇事记   2024-07-22 21:59   6557 人阅读  0 条评论

孙继石案已于6月12日下达判决书。罪名是非法行医致患者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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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孙继石案,本文不想作全面详细介绍,只剪取几个点进行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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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患者孙女士的死因,孙继石认为:“给孙女士放血140毫升,放出了血栓,孙女士的状况(死亡原因)与放血无关,是脑梗症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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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鉴定认为,孙女士符合动脉硬化性脑梗死引起中枢神经系统功能障碍死亡;孙继石非法行医(让孙女士停止服用降压药等西药以及为其放血)的行为与孙女士的死亡之间存在一定的因果关系,构成孙女士死亡的次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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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继石认为:

孙女士及其家属在病急之下中医、西医杂投,其死亡是因其就诊的东海医院、连云港医院对其采取错误治疗方法,不当轮流以致血栓冲至重要部位造成,其(孙继石)对孙女士的治疗是正确有效的,没有加重或加速她的死亡,认定承担次要责任有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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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为孙继石

风雨点评:

民间中医接收危重患者必须慎之又慎。此前,东海仁慈医院检查报告已经认定:孙女士患有脑梗死、心动过速、高血压病3级(级高危)、颈椎病、2型糖尿。状况可谓极其严重。对于这样的危重病人,无证的民间中医应该一开始就拒绝。即使有证开诊所的中医,也应该在签订免责协议之后,再施救。

在这种情况下,医院治疗后,病人死亡,那是病重无法救治,医生尽了最大的努力。民间中医治疗后病人死亡,那就是犯下非法行医罪。

在这个案例中,孙继石所犯的最大错误,还不是接收危重病人,而是明知患者仍在医院治疗的情况下,要求家属把患者拉到自己的诊所治疗,并且没有提出签订免责书、不允许病患来来回回等条件。也许孙继石认为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但这无异于同医院争抢病人,是所有民间中医最大的忌讳。

孙继石由于犯下这个重大错误,获刑一年零十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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坦率地说,法院这样判决,已经相对较为克制(辩护律师潘杰也起到了重要作用),毕竟病人已死亡。在这种情况下,争论由谁承担责任毫无意义,最后的责任认定,一定会归到民间中医。

话说回来,如果作私下讨论,孙继石说的“挂水过多会导致严重问题”是否有道理呢?风雨天穹认为,这个观点很有道理。笔者在奔赴怀化救治李新安老师的过程中,就反复遭遇这个问题,心血管病人吊水过多,其寒凝效应的确容易引发致命危机。对此,可以参看李恒霖(李新安)治病惊心动魄的历程(一)

对于李新安老师这样的危重病人,十一次致命危机,如果有一次应对不当,就可能出现无法收拾的结果。笔者本人当时也是冒着极大的风险施救,并做好了承担刑事责任的准备。实在是因为李老师在拯救民间中医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才使得笔者甘冒风险行事。对此,需要再次感谢参与救治的大刘、小李两位医师。他们的高超医术、巨大的勇气,必将给参与者留下永远无法磨灭的记忆。这是题外之话了。


顺便指出,目前心脑血管病患者数量相当庞大,这个病很不好治。7月19日,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医生李晟被一名患者家属持刀伤害致死,就与此有关。此事轰动整个网络。当然,李晟医师并非该名患者的主治医师,按理该名家属即使有不满,也不应针对李晟医师,网络对此讨论很多。本文想表达的意思是,严重心血管病并不容易治。但同时也不能排除有某些高手,比如笔者所遇见的大刘医师、陈医师,都是治疗心脑血管病的高手。这就需要患者及家属明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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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晟

作为民间中医,应当更严格地遵守医不叩门的原则。凡危重病人,除非病患及家属反复恳求,并作下各种保证,否则不应轻易施救。这不是见死不救,而是老祖宗传下的铁律,也是黄金自保法则。

当然,更根本的办法,是让更多的民间中医获得合法行医的资格。孙继石医师拥有十分高超的医术,却因为一次选择错误,导致牢狱之灾,这种情况本不应该出现。如果拥有合法行医资格,就不会出现这种现象。

在主流媒体铺天盖地为李晟医师发声的时候,为什么不能够为孙继石这样的民间中医高手说一句话呢?

令人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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